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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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咨询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
留言人 | 刘** |
信件编码 | GPPS24041621PR |
信件内容 | 近日了解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公积金新政策,政策提到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最高可达72万,政策要求是“符合本市第一至五类人才认定的,提供人才认定证书或人才服务卡等证明材料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我是21年引进到宜春市市直单位的五类人才,21年人才认定的当时没发人才卡,4月8号我通过宜春市人才智慧办公平台向宜春市委人才办申领人才认定,得知了一下两个消息:1、五人人才认定卡为电子卡,没有实体卡;2、人才认定会等到秋季同意审批,现在还不会审批。 我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我要在怎么办理72万公积金贷款。 |
回复部门 |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4-04-16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政策要求符合人才认定要求的人员可享受优惠政策,您可在人才认定审批后办理公积金贷款,无实体卡可以提供电子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