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提取类 > 正文
内退、退休(含离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3-04-10 11:26 来源: 宜春公积金

(一)需提供申请材料:

1.提取人第二代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任选一家)

3.离休证、退休证或相关证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免提供)

(二)相关事项:

1.需缴存单位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报停及资金到位后方可支取。

2.原企事业单位员工,单位已为其办理了账户封存,提取人持单位内退职工证明书、身份证均可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销户提取,无需等到退休年龄。

(三)办理途径:1、柜台办理;2、个人网厅办理;3微信网厅办理;4“赣服通”办理。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Copyright 2008-2010 gjj.yichu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办公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号 联系电话:3585639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20000867号-1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