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职责;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市公积金本级。编制人数57名,其中:全额补助事业编制7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0人。实有人数111人,其中:在职人数52人,包括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50人;聘用人员42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02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8.68万元,下降16.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4.7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2.3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58.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7.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02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8.68万元,下降16.46%。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29.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8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3.78万元,下降32.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万元;项目支出994.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1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1万元,增长11.8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6.28万元,资本性支出5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1783.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1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6.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96.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61.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5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5.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2.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32%,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53.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7万元;资本性支出5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07%,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16.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64.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39%。上年度我单位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134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9万元,住房改革支出39.1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8.48万元,上年度无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9万元。项目支出726.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26.28万元,资本性支出3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县市办事处运转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各县市办事处前台及后台开展日常各类办公事项及年度工作计划。
(2)立项依据:宜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形式规定》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实施方案:完成各县市办事处调研走访企业数、贷款逾期率、审批及时率、人员聘用数、增值收益率、行政审批简化事项数、群众满意度、便民服务种类提供数量等各项指标要求,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以及各类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正常开展。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县市办事处运转经费362.16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各县市办事处调研走访企业数、贷款逾期率、审批及时率、人员聘用数、增值收益率、行政审批简化事项数、群众满意度、便民服务种类提供数量等各项指标要求,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以及各类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正常开展。
2. 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开展政策法规相关会议、培训、宣传等各类活动。
(2)立项依据:宜市普法办字(2021)4号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实施方案:保障政策法规相关培训次数、培训出勤率、培训及时率、参加培训工作人员人数、客服岗位数、企业满意度、服务投诉率、经办人知晓率等完成预定指标,保障相关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经费64.12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保障政策法规相关培训次数、培训出勤率、培训及时率、参加培训工作人员人数、客服岗位数、企业满意度、服务投诉率、经办人知晓率等完成预定指标,保障相关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3. 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支出。
(2)立项依据: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3)实施主体: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实施方案:完成中心对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合格率、升级及时率、信息化运维经费占比、系统故障率、行政审批简化事项数、纸质档案电子化转化数、系统可用性和群众满意度等的绩效指标,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及系统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3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完成中心对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合格率、升级及时率、信息化运维经费占比、系统故障率、行政审批简化事项数、纸质档案电子化转化数、系统可用性和群众满意度等的绩效指标,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及系统正常运转。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10.43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公车运维费相应取消。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本单位不能新增购置公车且无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反映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住房公积金: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