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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咨询公积金问题
留言人 刘**
信件编码 GPPS230414Q6MK
信件内容 婚前我买公寓用了公积金贷款,我老公有个全款房,现在两人结婚了,准备在买房,算第三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4-20
回复内容

您好,第三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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