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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公积金提取
留言人 黄**
信件编码 GPPS230521N133
信件内容 你好,本人公积金缴存地是宜春市,本人配偶无工作,无公积金,现在萍乡上栗购买商品房,首付额度12万元,想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请问最高提取额度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5-26
回复内容

您好,如果您需要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提取不超过首付额度12万元,如选择购房一次性提取,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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