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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提取公积金问题
留言人 李
信件编码 GPPS230911VQ8Q
信件内容 请问,我2014年购买了一套房子,使用了公积金,在2021年已提前还清。现在拟准备再购买一套改善型住房,我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余额用于首付款吗?提取之后还可以用公积金还每月的房贷吗?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9-15
回复内容

您好,如计划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可提取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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