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信件内容
主题 提前部分偿还贷款
留言人 赖**
信件编码 GPPS231111B0X5
信件内容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是以我的名字贷款,后来结婚。现在是否可以用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款?如可以需准备哪些材料?网厅是否可以操作?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3-11-14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可以夫妻双方带身份证结婚证到柜台添加共同还款人,添加后可在网厅操作提前还款。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Copyright 2008-2010 gjj.yichu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办公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号 联系电话:3585639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20000867号-1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