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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关于在吉安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做首付款的咨询
留言人 刘**
信件编码 GPPS240617A4TY
信件内容 本人在吉安市青原区购置一套二手房,本人公积金缴存地为宜春市樟树市,是否可以提取账户内公积金作为本次二手房购房首付款。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6-19
回复内容

您好,宜春目前暂未开放首付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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