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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关于转业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事
留言人 古**
信件编码 GPPS240731TTK5
信件内容 宜春市住房管理中心您好,是这样,我是于22023年12月转业得军士,本人于今年7月安置上班,由于政策调整,公积金不再转接到地方账户,而是直接打给个人工资卡,之前一直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目前个人准备买房,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根据当地政策解读,需满足连续6个月才可以申请,我想说像我们这种情况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或者说我个人从1月补缴,行不行?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8-07
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至少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您于2023年12月转业,2024年7月上班中间存在断缴情况,需在新单位缴满6个月后申请贷款。个人补缴不适用于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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