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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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关于商转公组合贷 |
| 留言人 | 彭** |
| 信件编码 | GPPS241010J2WL |
| 信件内容 | 期待宜春推行商转公组合贷模式 “将纯商业性贷款模式转换为公积金及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模式后,可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职工商业贷款银行,用于为职工结清或部分结清商业贷款,再将职工的商业贷款转化为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避免贷款职工再承受自筹资金的压力。”这个患民政策,南昌早在2021年6月就这样做了,我们宜春市啥时也会有这样的好政策呀? |
| 回复部门 |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4-10-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中心暂未施行此政策,您可关注我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相关政策调整会及时在平台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