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 主题 | 异地商转公 |
| 留言人 | 胡 |
| 信件编码 | GPPS2411078B4O |
| 信件内容 | 你好,关于异地商转公贷款问题咨询,烦请帮忙解答,谢谢! 1、主贷人为异地职工公积金缴存,缴存基数12000元,配偶为宜春市灵活就业缴存,基数5000,请问计算还款能力时是否按12000+5000=17000元的50%计算? 2、本人名下异地还有一套未结清的商业按揭贷款,请问除了需要加上这套的月供来计算还款能力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影响? 3、计算可贷额度是以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还是按缴存基数计算?按账户余额计算时多少倍计算? |
| 回复部门 |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4-11-11 |
| 回复内容 | 您好,还款能力根据双方缴存基数核定,有商贷的需核减商贷月还款,是否有其他核减项需查看征信报告,异地贷款职工可按缴存基数核定可贷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