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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咨询
留言人 熊
信件编码 GPPS250222152V
信件内容 您好 想请问下我在宜春有房子之前也在宜春工作,但是近期我被调至南昌的分公司工作,社保仍然在宜春缴纳但是在南昌租房了,请问我这种情况能提取公积金吗?需要怎么办理?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2-24
回复内容

您好,无房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在宜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行为,您在南昌租房不在此范围内不能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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