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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提取公积金
留言人 潘**
信件编码 GPPS250520Q0YJ
信件内容 本人想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屡屡被拒,总说我名下有房,但是我的房子一直没有交房,根本就没有住进去,也没有房产证,只是有一个备案在那里,这怎么能算我有房呢。房贷一直交着,房租也一直交的,都活不下去了,还不让提取用于租房。这是什么政策,没交房也叫有房吗。做点好事吧你们。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5-21
回复内容

您好,租房提取为名下无房职工可以租房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您已购房系统会协查到您的房产信息,与是否交房无关,无法以租房名义提取,如您房贷为公积金贷款可签订按月冲抵协议使用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贷款,如您为商业贷款,可以申请还贷提取,符合条件也可办理商转公贷款,详情可咨询0795-322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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