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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用宜春的公积金还萍乡的房贷
留言人 孙**
信件编码 GPPS260303RHCU
信件内容 在萍乡有一套公积金贷款的房子,萍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由于21年离职),目前在宜春工作,可用用宜春的公积金还萍乡房子的贷款?如果可以,如何办理?需准备哪些材料?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3-16
回复内容

您好,可以办理省内委托还贷提取,您可本人带身份证至宜春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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