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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公积金贷款商品房套数如何认定
留言人 陈
信件编码 GPPS260427G500
信件内容 贵单位在官网公示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宜金发【2023】26号)文件中指出“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请问具体无成套住房怎么理解,是如何定义。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4-28
回复内容

您好,无成套住房(非成套住宅)是指缺少独立厨卫或厨卫与其他户共用,不满足一户独立完整居住功能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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