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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公积金租房提取问题
留言人 王**
信件编码 GPPS260602YFJ5
信件内容 本人在南昌有购买商品房并有公积金贷款,目前因为工作调动原因在宜春市工作并缴纳宜春市公积金,宜春市无住房且需要租房,是否可以租房名义提取宜春市公积金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6-12
回复内容

您好,您在南昌有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租房提取,可办理异地公积金提取或委托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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