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
| 主题 | 装修提取事项 |
| 留言人 | 黄** |
| 信件编码 | GPPS260818CA3V |
| 信件内容 | 为什么装修提取,需要无公积金贷款限制,本来就缺钱,想把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盘活公积金;有贷款的不能提,无贷款的才能提,政策直接偏向了“不缺钱”的那批人,恳请领导考虑放开公积金提取条件,让公积金政策便利于民。 |
| 回复部门 |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6-08-20 |
| 回复内容 | 根据《关于印发<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装修改造提取政策(试行)>的通知》(宜金发〔2026〕17号)文件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自住住房装修改造提取条件的,可按规定一次性申请提取。”申请人或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属于装修改造提取业务适用对象。 我中心已收悉您的诉求,将认真分析研究相关政策,结合宜春实际情况,适时向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提请相关政策优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