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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公积金贷款问题
留言人 易**
信件编码 GPPS21012155G2
信件内容 我已离婚,第一套房子与我前夫用商业贷款买的,房产证上有我和他的名字,离婚协议书上写明了,房子由我前夫继续还房贷,还未还清。我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另外买一套,公积金里大概有10万左右,我的征信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1:这种情况我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百分之几? 问题2: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年?大约能贷多少钱?(1979年出生,职业是教师)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1-22
回复内容

 答:1、首付比列要看您是购买第几套住房,首套房首付比列为25%;购二套房首付比列为30%;如果是第三套住房则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具体公积金贷款金额要依据申请人的年龄、还款能力、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条件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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