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信件内容
主题 公积金准备的材料
留言人 王**
信件编码 GPPS2102055CXJ
信件内容 请问我在万载上班,但是在宜春袁州区买房,办理公积金显示需要出 缴交地和购房地、有住房贷款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租套数证明,我是要在万载和袁州区两个地方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证明还是只用去袁州区啊?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2-08
回复内容

 答:需提供宜春市及万载的查房证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Copyright 2008-2010 gjj.yichu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办公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号 联系电话:3585639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20000867号-1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