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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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
| 留言人 | 敖** |
| 信件编码 | GPPS21022155P3 |
| 信件内容 | 请问,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之前有看到消息说2月7日开始暂停了这项业务的办理,请问什么时候能恢复? |
| 回复部门 |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1-02-22 |
| 回复内容 | 答:一、商转公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不动产权证; 5.主贷方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 6.个人征信报告(2个月内有效,信用报告上显示未结清但其实已结清的贷款需提供结清证明); 7.房屋套数证明(2个月内有效,缴交地和购房地、有住房贷款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8.商业贷款合同、商业贷款最后一次还款本金证明(3个月内有效); 二、您可关注中心微信服务号每月公布的《宜春市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在中心的个贷率低于85%时会放开商转公的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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