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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留言人 敖**
信件编码 GPPS21022155P3
信件内容 请问,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之前有看到消息说2月7日开始暂停了这项业务的办理,请问什么时候能恢复?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2-22
回复内容

 答:一、商转公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不动产权证;

5.主贷方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

6.个人征信报告(2个月内有效,信用报告上显示未结清但其实已结清的贷款需提供结清证明);

7.房屋套数证明(2个月内有效,缴交地和购房地、有住房贷款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8.商业贷款合同、商业贷款最后一次还款本金证明(3个月内有效);

二、您可关注中心微信服务号每月公布的《宜春市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在中心的个贷率低于85%时会放开商转公的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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