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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关于公积金异地贷款及提取的若干问题
留言人 邱**
信件编码 GPPS210425QR4I
信件内容 请问宜春市直公积金能否用于南昌贷款买房,如不能,用我妻子公积金(南昌)贷款组合贷买房后,我宜春的公积金能否提取出来还贷?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4-25
回复内容

答:目前宜春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暂停受理异地购房贷款。组合贷款买房正常还款一年后可以提取账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一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买房屋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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