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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以补打吗?
留言人 小
信件编码 GPPS2105118Y7N
信件内容 我去年用宜春公积金在萍乡市购房,当时开了张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但萍乡这边没有给回执。现在要转移公积金,宜春这边说一定要当时开的这张证明的回执,萍乡这边说时间太久找不到了。。让我重新弄一张给我盖章,请问以前开的这张证明宜春能补打出来吗?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1-05-17
回复内容

答: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在个人网厅注册后自助打印:

1、关注"宜春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

2、进入“宜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3、下载“宜春公积金”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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