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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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以补打吗? |
| 留言人 | 小 |
| 信件编码 | GPPS2105118Y7N |
| 信件内容 | 我去年用宜春公积金在萍乡市购房,当时开了张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但萍乡这边没有给回执。现在要转移公积金,宜春这边说一定要当时开的这张证明的回执,萍乡这边说时间太久找不到了。。让我重新弄一张给我盖章,请问以前开的这张证明宜春能补打出来吗? |
| 回复部门 |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1-05-17 |
| 回复内容 | 答: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在个人网厅注册后自助打印: 1、关注"宜春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 2、进入“宜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3、下载“宜春公积金”手机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