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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名下有一套全款买下的房子,但由于房子面积小,要改善住房条件,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否执行首套房利率?
留言人 熊
信件编码 GPPS2212077KFK
信件内容 2022年6月1日宜春市政府相关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所以想请问下,名下有一套全款房,没有贷款记录,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能否是3.1?感谢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2-12-08
回复内容

您好,名下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房利率按二套房政策执行,根据2022年6月1日调整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宜春中心城区二套房首付比例可按首套房2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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