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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留言人 杨**
信件编码 GPPS230116T7K3
信件内容 本人购房时使用了组合贷款,其中商业贷款10万元,当前公积金冲抵本金后,还有15万元公积金额度未使用,可否将10万元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1-20
回复内容

您好,组合贷款已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同一套房商贷部分不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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