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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主题 咨询商转公贷款政策
留言人 邓**
信件编码 GPPS230330EM17
信件内容 本人以购房首付款名义提取过一次公积金,是否有资格办理商转公业务?查看公积金贷款细则,有以购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的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括号里又有商转公除外,故来咨询。
回复部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3-31
回复内容

您好,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但贷款金额需核减购房提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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