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提取类 > 正文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3-04-10 16:54 来源: 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需提供申请材料:

1.提取人第二代身份证

2.结婚证(产权证为配偶或夫妻同时提取时提供)

3.提取人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任选一家)

4.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发票(或收据)

5.加装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二)相关事项:

1.同一套住房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可以提取一次。

2.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加装电梯实际支付的费用。

3.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同一人在近12个月内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提取(司法提取、销户类提取除外)。

(三)办理途径:柜台办理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Copyright 2008-2010 gjj.yichu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办公地址:宜春市文艺路1号 联系电话:3585639 网站备案号:赣ICP备20000867号-1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