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供申请材料(原件或电子证照):
1.提取人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
3.提取人本人社保卡或Ⅰ类银行储蓄卡(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任选一家)。
4.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发票(或收据)。
5.加装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二)申请时限:应在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三)相关事项:
1.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
2.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加装电梯实际支付的费用。
3.提取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