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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5-05-12 10:53 来源: 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需提供申请材料(原件或电子证照):

1.提取人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

3.提取人本人社保卡或Ⅰ类银行储蓄卡(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任选一家)。

4.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发票(或收据)。

5.加装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二)申请时限:应在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三)相关事项:

1.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限提取一次。

2.申请人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户加装电梯实际支付的费用。

3.提取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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