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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5-05-12 10:45 来源: 宜春公积金

(一)需提供申请材料(原件或电子证照):

1.逝者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逝者社保卡或Ⅰ类银行储蓄卡(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任选一家)。

3.逝者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4.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5.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为逝者配偶、子女、父母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2)提取申请人为逝者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产分配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二)相关事项:

1.逝者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默认转入逝者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如需将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且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5000元的,必须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产分配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Ⅰ类银行储蓄卡(工、农、中、建、交、邮储银行任选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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