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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2-04-27 10:45 来源: 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人(已婚)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征信报告原件(2个月内有效)到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确定贷款资格:

1、借款人需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从贷款申请当月的前一个月往前推6个月)。

2、职工家庭已有两套房的,购买第三套房不允许申请贷款。借款人夫妻双方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列入房屋套数查询范围内(需提供所有家庭成员户口本)。

3、根据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次数确定首付比例:首套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20%、其余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30%,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二次以上(含二次)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4、借款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累计逾期六期及以上或连续逾期三期(含三期)以上的,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5、子女买房(购房合同没有加父母名字),父母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买房(购房合同没有加子女名字),子女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6、二手房贷款取消评估,贷款金额按契税(增值税)价格及买卖双方协议价的孰低原则核定。

7、同一套住房以购房名提取了公积金的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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