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二、联办事项
1.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2.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3.婚姻信息核验
4.征信信息查询
5.贷款审批
6.借款合同面签
7.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8.不动产抵押登记
三、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的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正常缴存满足缴存地缴存年限要求;
4.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能够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6.符合宜春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
7.符合宜春公积金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宜金发〔2025〕10号)中的相关规定。
四、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征信报告
5.根据贷款类型提供相应资料:
a.购商品房: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b.购再交易住房: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不动产买卖合同、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售房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售房人收款账户。
7.因特殊原因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五、办理方式
线上:赣服通“一件事”专区、江西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或“高效办成一件事”专窗
六、办理流程
见下方操作视频
七、咨询电话
0795- 3222853(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或12345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