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买卖双方房屋所有权人都到场,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买方房屋所有权人: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 主贷方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
5. 不动产买卖合同、首付款银行转账凭证;
6.个人征信报告(2个月内有效,信用报告上显示未结清但其实已结清的贷款需提供结清证明);
7.房屋套数证明(2个月内有效,缴交地和购房地、有住房贷款的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卖方房屋所有权人:
1.第二代身份证;
2.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登记为配偶或夫妻时提供);
3.户口本;
4.房屋所有权证;
5.与买方同一个银行的Ⅰ类银行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