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结清证明。
二、办理层级:市、县(区)两级。
三、通办方式:全程网办。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宜春行政区域内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且公积金贷款结清。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批准。
五、办理材料:身份证。
六、办理方式:
1、赣服通:申请人登入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切换到宜春市)→找服务→选择“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查询。
2、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申请人本人登入个人网上业务大厅。(http://gjj.yichun.gov.cn/netface/index.do)→我的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打印。
3、微信公众号:关注“宜春住房公积金”→个人中心→个人网厅→登录→贷款结清证明。
4、宜春公积金手机APP:注册登录→自助服务→我的公积金→业务办理→贷款结清证明。
七、受理模式:申请人在公积金个人网厅上直接查询打印。
八、审核模式:无。
九、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登入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