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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结清证明
发布时间:2021-06-22 11:42 来源: 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事项名称: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结清证明。

二、办理层级:市、县(区)两级。

三、通办方式:全程网办。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宜春行政区域内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且公积金贷款结清。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批准。

五、办理材料:身份证。

六、办理方式:

1、赣服通:申请人登入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切换到宜春市)→找服务→选择“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查询。

2、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申请人本人登入个人网上业务大厅。(http://gjj.yichun.gov.cn/netface/index.do)→我的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打印。

3、微信公众号:关注“宜春住房公积金”→个人中心→个人网厅→登录→贷款结清证明。

4、宜春公积金手机APP:注册登录→自助服务→我的公积金→业务办理→贷款结清证明。

七、受理模式:申请人在公积金个人网厅上直接查询打印。

八、审核模式:无。

九、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办理结果反馈:登入查询获取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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