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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6:50 来源: 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等规定,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超过两年及以上,无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账户:

(一)职工离、退休的;

(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封存满6个月以上的;

(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四)职工单位破产、改制、撤销、解散的。

二、清理时间

集中清理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后续我中心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

三、清理方式

(一)缴存职工已在异地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可通过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办理账户转移接续手续;

(二)符合退休、离职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宜春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网厅线上办理,也可到我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提取销户手续;

(三)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死亡缴存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我中心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销户提取;

(四)个人已离职但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请前往我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单位职工转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内账户长期封存职工进行核实,信息不准确的及时予以变更;对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应积极联系本单位睡眠账户职工、提醒其尽快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二)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咨询直属中心及各办事处。

(三)请缴存单位和广大缴存职工相互转告,符合条件的尽早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五、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1、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中心办事大厅

地址:宜春市市民服务中心(宜阳大厦西侧科技之窗一楼)

电话:0795-3585637

2、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安市办事处

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沪瑞线与赤土板北路交汇处(新妇幼保健院对面)新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B座10号至12号窗口

电话:0795-5285703

3、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城市办事处

地址:丰城市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电话:0795-6290619

4、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樟树市办事处

地址: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樟树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795-7368959

5、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铜鼓县办事处

地址:铜鼓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795-8712712

6、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奉新县办事处

地址:滨河东路958号奉新县文体艺术中心东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795-4622316

7、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高县办事处

地址:上高县沿江路18号(老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东面

电话:0795-2509386

8、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丰县办事处

地址:宜丰县新市民服务中心二楼F区

电话:0795-2767436

9、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载县办事处

地址:万载县和谐家园一期16栋143号

电话:0795-8982162

10、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安县办事处

地址:靖安县后港东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795-466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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