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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调整公积金最高缴存标准
发布时间:2016-09-22 15:54 来源: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月,市公积金中心参照2010年度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对全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度作出调整:中央,省属驻宜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参照南昌市标准,为2200元/月;市直各单位,县(市,区)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1450元/月;各单位职工超过上述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必须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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