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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0 15:46 来源: 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并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全面披露了宜春市2021年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社会效益等情况。反映了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改善民生,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现就报告内容和相关数据予以解读:

一、持续强化缴存服务、全面推进缴存扩面工作

为了维护广大职工权益,中心积极开展催建催缴工作,同时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缴存业务实现了“网上办”,有效解决了单位经办人“跑腿”问题。

1.2021年实缴单位3986家,实缴职工25.88万人,缴存额44.2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87%、8.97%、11.74%。其中缴存额在今年实现大幅增长。2021年末,缴存总额308.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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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全市新开户单位368家,新开户职工3.75万人,保持上升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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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1年中心新开户职工中非公企业职工占比达69.66%,连续三年占据主要地位,且比率呈上升趋势。缴存职工中非公企业缴存职工占比达30.82%,三年内稳步增长。体现出中心对于非公企业催建催缴工作的重视及对于非公企业职工缴纳公积金权益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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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1年中、低收入职工继续成为我中心缴存职工及新开户职工的主力军,占比分别为98.81%,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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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运用持续高效

1.提取稳步增长,住房消费支持作用显著

租购并举,住房公积金受益面不断扩大,提取业务稳步增长。2021年,8.3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48亿元,同比增长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14%。2021年末,提取总额180.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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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取情况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以住房消费提取为主,占提取总额的79.04%;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占20.9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9.98%,住房公积金为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发挥显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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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通“商转公”直转业务办理,贷款规模持续扩大

2021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248笔,贷款金额29.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9%、15.41%。全年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77.61万平方米,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76亿元,切实降低职工的购房成本,提高了居民的购房消费能力。

2021年全市发放“商转公”直转贷款笔数14笔,贷款金额645.1万元,切实减轻了缴存职工自筹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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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刚需住房发挥显著作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职工,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所占比重达99.41%。从贷款职工年龄来看,主要支持中青年职工购房,40岁(含)以下贷款职工占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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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购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占比达到88.78%。中心为了进一步支持家庭刚需住房,避免恶意炒房,贷款资金持续向首套房倾斜,按照规定将二套房利率提高到首套房贷款利率的1.1倍。贷款职工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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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公积金收益水平稳步提升

 2021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2629.42万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业务收入41177.98万元,同比增长10.46%。业务支出18548.56万元,同比增长9.98%。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的增加,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4765.52万元,同比增长16.42%,占业务收入的84.43%。业务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的增加,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8466.79万元,同比增长10.27%,占业务支出的99.56%。

四、资产管理安全可控

按照住建部年度报告关于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的指标口径统计,截至2021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85‰,该统计口径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不仅包含一般意义上的逾期贷款账面金额,还包含逾期6个月(含)以上贷款剩余的全部未逾期本金余额。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规定,累计计提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73亿元,保障全市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风险管控安全有效。

五、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显现

1.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21.02%,较前两年上升明显。住房公积金为我市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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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1年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93亿元,至2021年末,累计提取9.07亿元,累计上交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14亿元,为我市公租房建设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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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续发挥政策效应,促进服务提质增效

2021年,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群众关切的问题,以提升工作效能为目标,稳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让住房公积金服务更加便民、亲民、利民。

1. 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办理事项更优化。2021年,我中心重新梳理提取业务要件、流程,制定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退休、离职、购房提取、租房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提取等共计减少办事材料8项;优化离退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3项业务审批流程,由3级审批减少到2级审批;压缩业务审批时限,将单位业务审批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提取业务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贷款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2.网上办理事项更便民。积极拓展单位网厅、个人网厅、赣服通等网上渠道办理业务,共提供网上政务服务事项27项,其中单位网厅清册业务办结率达91%,同比增长74%,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办结率由5%增长至30%。2021年,我中心按时完成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对接、上线及升级工作,缴存职工可以跨区域查询住房公积金和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小程序上线以来,共办理异地转移业务777笔,金额1034.76万元左右。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3.积极落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国家部署的8项“跨省通办”和省部署的9项“省内通办”业务,我中心全部开通,“就近办”更简便。

4. 开通“商转公”直转业务。我中心对“商转公”贷款业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和延伸,主动与商业银行深化系统对接,开通“商转公”直转模式, 切实减轻了缴存职工自筹资金压力,让公积金服务惠民利民

5. 降低开发企业担保保证金比例。2021年,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担保保证金比例由10%下降为5%,积极为企业减负,共为企业减轻资金负担6804.77万元。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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