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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31 11:12 来源: 宜春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了《宜春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并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全面披露了宜春市2022年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社会效益等情况。现就报告内容和相关数据予以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1.多措并举促建制,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持续扩大。2022年实缴单位4666家,实缴职工27.89万人,缴存额47.4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06%、7.77%、7.23%。其中实缴单位数在今年实现大幅增长。2022年末,缴存总额355.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1%。

 

2.创新举措,大力推进公积金增收扩面,住房公积金覆盖人群、业务规模不断壮大。2022年全市新开户单位918家,新开户职工3.74万人,其中新开户单位数在今年实现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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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措并举促进非公企业依法缴存,将更多就业群体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2022年中心新开户职工中非公企业职工占比达67.98%,连续三年占据主要地位。缴存职工中非公企业缴存职工占比达34.25%,三年内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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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低收入职工成为我中心缴存职工及新开户职工的主力军,占比分别为98.32%,99.52%。中、低收入群体纳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便于让中、低收入群体更好地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1.提取稳步增长,有效发挥住房保障作用。租购并举,住房公积金受益面不断扩大,提取业务稳步增长。2022年,8.3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2.2亿元,同比增长2.2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86%。2022年末,提取总额212.2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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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有效保障中低收入缴存职工购房需求。从提取情况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以住房消费提取为主,占提取总额的72.81%;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占27.1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6.78%,住房公积金为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发挥显著作用。

3.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力度,租购并举显现成效。我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租购并举”有关政策及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信息化的作用,通过共享数据联网核查房源真实性及合法性,简化租赁提取办理材料,让更多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解决刚需,降低成本,安居乐业。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至19200元/年,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人数为276人,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实际累计租房提取金额528.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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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1. 降低职工购房成本,提高购房消费能力。2022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891笔,贷款金额22.9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0.97%、22.63%。全年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61.88万平方米,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37亿元。

 

2. “商转公”直转业务量快速增长,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自筹资金压力。2022年全市发放“商转公”直转贷款笔数879笔,贷款金额33426.7万元,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254.83万元。

3.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刚需住房方面发挥显著作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职工,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所占比重达98.9%。从贷款职工年龄来看,主要支持中青年职工购房,40岁(含)以下贷款职工占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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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面积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购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占比达到89.33%。中心为了进一步支持家庭刚需住房,贷款资金持续向首套房倾斜,按照规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首付比例由25%调整为20%。贷款职工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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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公积金收益水平稳步提升

2022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3530.95万元,同比增长3.98%。其中:业务收入44949.61万元,同比增长9.16%。业务支出21418.66万元,同比增长15.47%。业务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的增加,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8312.67万元,同比增长10.2%,占业务收入的85.23%。业务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的增加,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0614.5万元,同比增长11.63%,占业务支出的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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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管理安全可控

按照住建部年度报告关于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的指标口径统计,截至2022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59‰,同比下降30.59%。该统计口径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不仅包含一般意义上的逾期贷款账面金额,还包含逾期6个月(含)以上贷款剩余的全部未逾期本金余额。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规定,累计计提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8亿元,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风险管控安全有效。

五、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显现

1.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到14.9%。住房公积金为我市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做出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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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2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2亿元,至2022年末,累计提取11.19亿元,累计上交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4亿元,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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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为应对疫情,出台企业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政策,助企纾困解难,共为20家企业申请缓缴(降缴)住房公积金,金额3583.84万元;二是降低开发企业担保保证金比例,将缴纳比例由10%降低至5%,为开发企业减负;三是“商转公”直转业务扩面,由建行1家银行可直转,扩大到建行、中行、农行、工行、邮储、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均可直转,让更多职工享受到政策红利,今年以来已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879笔;四是加强与商业银行深度合作,充分释放“金+银”合作潜能,共同上门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同时依托银行网点多的优势,延伸公积金服务网点,让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实现“就近办、多点办”;五是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坚持贯彻“房住不炒”政策精神,满足职工住房刚性需求,今年5月1日起,下调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且为首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20%;六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今年4月26日起将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申请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圆职工“安居梦”。七是出台《宜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今年10月制度试行以来共新增灵活就业人员55人,提升了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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