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大厅业务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一般公务支出决算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负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1880.92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事业收入1843.5万元,占98.01%;其他收入(含利息收入等)37.42万元,占1.9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816.77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事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3.66万元,决算数为181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7%。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477.02万元,占81.30%;项目支出339.75万元,占18.70%。
三、业务大厅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业务大厅业务运行经费249.15万元,其中:办公费35.52万元,差旅费19.29万元,招待费12.21万元,通信费24.72万元,办公耗材、水电物业、机房维修(护)费79.8万元,培训、会议费18.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5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1万元,决算数为12.21万元,完成预算的90.3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1万元,决算数为12.21万元,完成预算的90.38%。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59万元。
第三部分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名称: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元
项 目 | 本年决算数 |
一、本期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 -18167773.05 |
财政补助收入 | |
减: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 18167773.05 |
二、本期事业结转结余 | 641464.02 |
(一)事业类收入 | 18809237.07 |
1.事业收入 | 18435000.00 |
2.上级补助收入 | |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4.其他收入 | 374237.07 |
其中:捐赠收入 | |
减:(二)事业类支出 | 18167773.05 |
1.事业支出(非财政补助支出) | 18167773.05 |
2.上缴上级支出 | |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4.其他支出 | |
三、本期经营结余 | |
经营收入 | |
减:经营支出 | |
四、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经营结余 | |
五、本年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 |
减:非财政补助结转 | |
六、本年非财政补助结余 | |
减:应缴企业所得税 | |
减:提取专用基金 | |
七、转入事业基金 |
一般公务支出决算表
单位名称: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本年支出决算数 |
一 | 一般公务费 | 2491585.49 |
1 | 会务培训 | 150624.37 |
2 | 其他交通费 | 421424.76 |
3 | 稽核审计费 | 30000 |
4 | 办公费 | 355221.62 |
5 | 办公耗材 | 143494 |
6 | 机房维护 | 202450 |
7 | 通信费 | 247237.23 |
8 | 水电物业费 | 452024.16 |
9 | 招待费 | 122116.25 |
10 | 差旅费 | 192981 |
11 | 其他 | 174012.1 |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单位名称: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元
项 目 | 栏 次 | 本年决算数 |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 1 | 0 |
1、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2 | 0 |
2、其他用车 | 3 | 0 |
二、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4 | 2 |
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5 | 0 |
注:本表反映截止2019年12月31日,部门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
非偿还性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
政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维修费和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