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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9 08:51 来源: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目前各县市区房价水平、职工还贷能力及职工缴存公积金情况等综合因素,经管委会会议议定: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市直、丰城、樟树和高安市提高至50万元,袁州区及其他6县为40万元,贷款具体额度根据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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